广宁县绥江西岸公路新建工程(霜放至铜锅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评文件有修改的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对《广宁县绥江西岸公路新建工程(霜放至铜锅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广宁县绥江西岸公路新建工程(霜放至铜锅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于网站(http://www.guangdongzhizun.com)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K0+000)位于广宁县洲仔镇金场村委霜放村与霜放村村道相接,终点(K2+961.191)位于广宁县古水镇古水村委铜锅村与铜锅村村道相接,断链长13.051m,路线总长2.974km,占地面积73120平方米。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7.5m,设置双向两车道,横断面布置为:3.5×2行车道+0.25m×2土路肩。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胡生
联系电话:13377586886
通讯地址:广宁县五一路21号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深圳市新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622773549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1年6月2日起5个工作日。
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2021年6月2日
附件:公示-广宁县绥江西岸公路新建工程(霜放至铜锅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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