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绥江西岸新建公路工程 (蒲塘至沙角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评文件有修改的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对《广宁县绥江西岸新建公路工程 (蒲塘至沙角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广宁县绥江西岸新建公路工程 (蒲塘至沙角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于网站(http://www.guangdongzhizun.com)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广宁县古水镇蒲塘村委倒流村(K0+000)与 Y597 相接,终点位于广宁县古水镇牛岐村委沙角村(K8+789.022)与怀集交界处规划新建道路相接,连通广宁与怀集,断链长 153.895 米,路线全长 8.943km,占地面积219660平方米。总投资 3657.69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联系人:胡生
联系电话:13377586886
通讯地址:广宁县五一路21号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深圳市新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107585782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1年6月2日起5个工作日。
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2021年6月2日
附件:送审稿广宁县绥江西岸新建公路工程(蒲塘至沙角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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