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复退军人医院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肇庆复退军人医院新建工程项目现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等规定,需要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肇庆复退军人新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复退军人医院
项目地址:现肇庆复退军人医院院内(肇庆市鼎湖区鼎湖大道1号)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41030.8m2,总建筑面积91780m2。建设床位1165张,其中精神专科500张,康复科220张,综合内科30张,荣军康养科(市光荣院)200张,隔离区50张,其他养老床位165张。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肇庆复退军人医院
联系电话:13727232633 联系人:唐工
通信地址:肇庆市鼎湖区鼎湖大道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智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826261911 联系人:张工
邮箱:gongcanyouxiang@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分析-环境概况、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污染源分析、污染防治、产业政策、规划选址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通过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预测项目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水、气、声、生态、土壤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水、气、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拟建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与环境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2)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3)公众对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方面有何意见和建议;(4)公众对项目的其他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YaSCtLrTjq5kqU-u79Hlg
提取码:v9pf
建设单位(盖章):肇庆复退军人医院
日期: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