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肇府办〔2021〕6号)要求,《肇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纳入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该事项的承办单位。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0年11月,我局建立工作制度机制,启动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已完成《肇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研究报告》和《肇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送审稿)编制,并按按规定履行了决策草案起草论证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本单位集体讨论程序,规划编制工作正常推进。
目前,省未全部下达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下一步,将根据省最终下达的目标指标,对《肇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进行完善,并报请市政府审核后印发。
特此说明。